按照学校教学工作安排, 本学期所开设的全部课程(含必修课、选修课等)都要进行考试。考试方式应根据课程特点和考核要求来选择,以笔试为主(闭卷或开卷)。通修课程除笔试以外的考试方式,需经教务处教学科审批。开卷考试的课程门数不得超过学生本学期所修课程的五分之一。本学期期末考试定于2014年1月6日至2014年1月17日集中进行。现将学院考试工作安排如下:
1.试题要求
(1)命题要以教学大纲为依据,反映本课程的基本要求,涵盖整个学期的教学内容(期中考试前的教学内容不得少于30%)。试题既要考察学生对基本知识、基本理论科学方法的掌握情况,又要考察学生的综合运用能力。试题要做到无内容、表述、文字、数字、标点等错误。
(2)试题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对该门课程的基本要求,按2小时安排题量,要注意全面考察学生对知识点的掌握,突出重点和难点,形成合理的难度、效度和对比度,尽可能使学生成绩呈正态分布。
(3)每门闭卷笔试课程须命两套(A、B)份量相当的试题,试题形式不少于四种(如选择、填空、判断、名词解释、计算、简答、论述等),鼓励采用可考察学生综合运用知识能力的新题型。试题均须经系主任审核,系主任的试题须经教学院长审批。每份试题均须有出题人、审批人签名。
(4)各位任课老师12月20日前命就各门课程的试题,试题均须打印或用碳素墨水笔书写在试题专用纸有效范围之内,书写要工整、规范,字迹要清晰。命题时,除填空题外,其它如名词解释、简答、论述题等均不得在出题专用纸上留空白。
(5)各位任课老师考前应向学生公布课程平时成绩、期中考核成绩及成绩组成各部分内容及比例。考前不得向学生勾划考试范围或重点,严禁向学生搭售复习资料,一经发现立即全校通报处理。
2.试题印刷
(1)学院教务员按规定的时间将试题(A、B两套)送学校教务处教务科审核。
(2)各门课程在考前要把试题和考试专用答题纸装订在一起,并核查科目及份数无误后使用。
(3)试题从命题、审批、印刷、保管全过程由教务办公室专人管理,严格保密。如有漏题等泄密事件发生,将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,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。
3.监考工作
(1)不得安排学生担任监考工作,一经发现全校通报批评。
(2)学院教务员务必在考前一天提醒相关课程考试主考教师准备试卷,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。
(3)每个考场2名监考人员应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,向学生宣布考场纪律,整顿考场秩序,准时分发试卷,告知学生,考试时不得将手机带入考场,更不得使用手机。如已带入考场,应将手机交由监考老师放至指定位置。督促学生在答卷上的固定位置写清院系、专业、年级、姓名、学号等信息并与学生证核对。
(4)所有监考人员应佩戴院系制作的监考牌(学校规定对不佩戴监考牌的老师将全校通报),监考老师应对考试应到人数、实到人数、缺考人数、违纪情况做详细的记录。
(5)考试过程中,监考人员要关闭手机,注意个人形象,认真履行职责,维持考场纪律,不得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,更不得随便离开考场。除试卷有印刷方面的问题外,不应回答学生有关考试内容的提问。发现学生作弊,应立即制止,做好考场记录,配合学校巡查小组一同做好处理工作。
(6)学院成立考风考纪巡查小组,对考试工作进行监督检查,及时处理考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;学校考风考纪巡查组将重点检查各考场的考试纪律,对考场组织混乱、考试纪律松弛的监考人员将进行通报批评。
4.试卷评阅
(1)考试成绩评定要客观、公正。
(2)试卷评阅前应制定明确的评分标准,试卷评阅过程中要予以严格执行,保证评分结果有较好的信度。试卷评阅结束后,务必认真复查试卷,避免出现误评,分数加总错误等问题。卷面分数一旦判定,不得随意改动。确因误评须改正的,误评教师必须填写《太阳集团电子游戏本科学生考试成绩更正表》(可在教务处主页——教师服务——表格下载处下载),经院系教学主任审核无误后,报教务处备案。
(3)评卷结束后,任课教师要运用教务管理系统在校园网上提交考试成绩,并将学生试卷、平时成绩和试卷分析报告交院系教务管理人员。所有考试成绩务必于考试结束后三天(2014年1月21日前)通过教务管理系统在校园网上提交完毕。
太阳集团电子游戏本科课程考试学生相关处理规定
——摘自《太阳集团电子游戏本科课程考试管理细则》(校发[2005]教字24号)
第二十一条 学生须提前10分钟凭学生证(准考证)、身份证进入考场,迟到超过30分钟者,不得入场,以无故缺考论处,卷面成绩记零分。
第二十三条 在考场上不听监考教师劝阻,有下列违纪行为之一者,扣除该门课程卷面成绩10-30分,并依据《太阳集团电子游戏学生违纪处分规定》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。
1.有意将书包、书籍、笔记本、复习资料等非考试用品放在座位周围者;
2.交头接耳,左顾右盼,偷看他人试卷者;
3.考试结束时,不听从监考老师的劝阻,故意拖延交卷时间者;
4.交卷后,有意在考场内滞留,给他人传递信息者;
5.不服从监考人员管理,扰乱考场秩序者。
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作弊行为之一者,该门课程成绩记为无效,取消学士学位授予资格,并依据《太阳集团电子游戏学生违纪处分规定》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。
1.考试夹带者;
2.传递、交换试卷及其答案者;
3.经确认,桌面、墙壁、身体等地方有本人所写该门课程教学内容者;
4.借机翻阅书籍、笔记本或他人试卷者;
5.私自将试卷带离考场者。
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作弊行为之一者,该门课程考试无效,取消学士学位授予资格,并依据《太阳集团电子游戏学生违纪处分规定》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。
1.请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者(包括请、替校外人员考试);
2.学生在校期间,考试作弊累计达两次者;
3.盗窃试卷者;
4.已构成作弊,不服从处理,纠缠、谩骂、威胁、恐吓监考或管理人员者;
5.考试结束后,诱逼、利诱、威胁任课教师或阅卷教师,干扰评卷者;
6.利用通讯工具作弊者;
7.在毕业论文中剽窃、抄袭他人研究成果,情节严重者。
第二十六条 利用其它手段作弊者,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。
第二十七条 根据上述二十三条、二十四条或二十五条做出处理的学生如果对自己的处理有异议,可以向学校相关部门或相关组织提出申诉,要求复议。
太阳集团电子游戏本科课程考试监考人员相关规定
——摘自《太阳集团电子游戏本科课程考试管理细则》(校发[2005]教字24号)
第五条 课程考试每一个考场应至少安排两名监考人员,其中该门考试课程的主讲教师应参加监考工作。
第十三条 监考人员必须是学校在岗教师或管理人员,并要求认真负责、穿着整洁、举止端庄,并提前15分钟到达考场,做好考试有关准备工作。
第十四条 考试正式开始前,监考人员应对学生座位进行编排。学生进入考场后,监考人员应指导学生按编排就座,要求学生将书包、书籍、笔记本及相关物品放在讲台或指定地方,核对学生身份证、学生证(准考证)。
第十五条 学生坐好后,监考人员应向学生宣布考场要求与纪律,要求学生检查桌面上、抽屉内等是否有与本门课程有关的内容或非考试用品,不得携带通讯工具进入考场。
第十六条 监考人员应在试卷发放前,清点、检查试题,如发现问题及时与教务处或院系教务员联系。
第十七条 考试开始时,监考人员应提醒学生在试卷上的固定位置用圆珠笔或钢笔写清专业、年级、姓名、学号,并核对准确。
第十八条 考试过程中,监考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,维持考场秩序,不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,不擅自离开考场,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(如看书、看报、批改作业、聊天等),不回答学生有关考试内容的提问。如发现学生有作弊现象,应立即制止并作好考场纪录,考试结束后及时报院系或教务处,不得隐瞒或私自处理,否则按教学事故处理。
第十九条 考试结束前15分钟,监考人员应提醒学生考试剩余时间。考试结束时,督促学生按时交卷。试卷清点无误后,封装,并交相关人员保管。
第二十条 考试结束时,监考人员须认真填写“考场情况登记表”,并交院系教务办公室归档并提供阅卷时参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