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位老师:
接校财务处12月13日通知,为尽快清理往来款项,保证学校财务收支的真实准确及决算工作的顺利进行,现将年终结帐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1、凡借有周转金的人员,请于12月20日前将周转金交回,明年再借。
2、凡在学校事业费及“211”专项经费、科研经费中借款的单位和个人务请于12月23日前来财务处办理借款报销手续。
3、12月22日起,学校账户停止对外转帐。
4、12月26日起,南北校区财务办公室停止对外报销,进行内部结帐,准备决算的编制工作。明年对外报销时间另行通知。
望周知!
学院办公室
2011年12月1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