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照学校《关于做好2019年度单位及教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现将学院本年度教职工考核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考核范围
全院在职在岗教职工
二、考核内容
1.师德师风考核,由各支部书记负责,要求填写《附件1:师德师风考核表》,并于2019年12月23日前报学院办公室。
2.教职工年度考核,要求登录系统填写对应考核表单,填报说明见《附件2:2019年度教职工考核线上填报系统使用说明》。
3.考核等次分为优秀、合格、基本合格、不合格四个等次。优秀比例为在岗教职工人数的10%。各单位优秀名额分配见《附件3:经管学院2019年度教职工考核优秀比例》。
三、相关要求
1.各系要召开系务会议(行政服务部门召开专门会议),结合本单位年度工作,对教职工进行考核,填写《附件4:经管学院2019年度各系职工考核情况统计表》,并于2019年12月23日前报学院办公室。
2.院内个单位要高度重视考核工作,客观、全面、准确地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年度工作评价。
附件1:师德考核表.doc
附件2:2019年度教职工考核线上填报系统使用说明.docx
附件3:经管学院2019年度教职工考核优秀比例.xlsx
附件4:经管学院2019年度各系职工考核情况统计表.docx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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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年12月17日